我國旅居馬來西亞台商王先生於98年6月26日上班途中接獲一通操華語口音之男子來電,聲稱因在台灣犯了重罪,目前逃亡國外,需要「跑路費」,向王先生要求匯款8萬元馬幣(台幣80萬元),並揚言若不遵照指定時間匯款,將帶槍至公司並對其家人不利,並在電話中核對王先生公司及住宅地址,讓他感到害怕,當時立刻報案,並請求我國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協助,本案經我國警方彙整相關資料後,研判為曾於台灣盛行之假恐嚇詐騙,並已將相關犯罪手法提供馬國警方展開偵防。警方呼籲,歹徒善於利用心理戰術,製造威逼、恐嚇情境,民眾若接到此類電話,應保持冷靜、掛斷來電、立刻報警查證,才能終止歹徒的心理操控,杜絕恐嚇詐騙。據相關資料顯示,泰國台商今年至少已有40名台商接獲恐嚇勒索電話,美國、加拿大台商也都接獲恐嚇電話,本案歹徒以集團性組織分工手法,先取得台商名片或信用卡資料,再編造黑道逃亡故事,想要騙台商匯款,所幸目前並未發現台商遭到詐騙。警方呼籲,民眾若接到恐嚇電話,應保持冷靜聽完對方說詞,並掛斷來電立刻向警方查證,另為提防歹徒持有家人或親友資料,進而以親友發生事故進行恐嚇詐騙,建議親友之間應建立第二聯絡管道,以便突發狀況時,可順利聯絡到親友,避免恐嚇詐騙。台商親友若於台灣接獲類似恐嚇電話,可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警方將協助查詢親友行蹤,並立刻向家人報平安,千萬不要在未查證情況下,應歹徒要求匯款,以免遭到詐騙。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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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刑事公告事項 (10)
- Jan 28 Thu 2010 22:15
遇黑道恐嚇勿妥協,迅速報警,避免恐嚇詐騙!
- Jan 28 Thu 2010 22:15
澄清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駐點規劃一事
依據98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陳會談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內容明訂資訊交換、合作範圍、協助偵辦與人員遣返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四大面向;簽署後,兩岸警方迅即於98年4月30日將潛逃大陸地區多年之重大刑事(通緝)要犯黃O豐遣返回臺,顯見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對治安維護工作具有重大正面意義。至於媒體(週?)指稱今年年底兩岸將互派警察(公安)駐點人員及逮捕人犯24小時內要通知對方之報導,並非「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所規範事項,且目前並無規劃互派警察(公安)駐點人員,亦無逮捕人犯24小時內要通知對方之情事,特予澄清說明。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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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8 Thu 2010 22:15
「婦幼保護 向前邁步」
警政署於本(12)月19日在刑事警察局1樓大廳,舉辦「婦幼保護向前邁步」記者會,主要為婦幼警察工作光碟影片的首映,並發送2009年曆形式的婦幼安全手冊,希望讓民眾了解婦幼警察工作的內容,提供正確資訊,提升婦幼警察專業服務形象,增加民眾對婦幼安全服務網絡的認識,提昇自我保護能力及關懷他人的熱忱。會中同時舉行表揚十大績優家庭暴力防治官、公開宣示重要政策(家庭暴力案件逕行拘提逮捕及新訂「內政部處理大陸地區及外國籍配偶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及「拒絕網路霸凌,簽署承諾書拿好獎」抽獎等活動。近年來發生婦幼被害案件,往往引起社會各界高度的重視,基於加強對婦幼的保護工作,警政署於民國88年7月在警察分局設置「家庭暴力防治官」,94年9月全國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全面成立「婦幼警察隊」,96年10月在全國各分駐(派出)所設置「社區家庭暴力防治官」,從此警察機關的婦幼保護體系有了比較完整的架構,並期望婦幼警察工作走向專業,以妥善處理婦幼被害案件和保護被害人安全為目標;以同理心、耐心、細心為服務理念,全力保護婦幼安全。記者會主要活動說明如下:一、表揚十大績優家庭暴力防治官為了表彰「家庭暴力防治官」對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貢獻,每年選出10位績優家防官予以公開頒獎,這10位績優家防官是由本署邀請專家學者就各警察局推薦之25名表現優良家防官中票選產生。二、公開宣示重要政策今年正值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屆滿10週年,至今(97)年11月止,警察機關共計受理了20萬7,147件家庭暴力案件、協助(或代為)聲請保護令7萬9,255件、執行保護令9萬7,939件。年度將屆,回顧今年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有二項重要政策:1、家庭暴力案件,逕行拘提逮捕家庭暴力通常發生於住宅和夜間,且經常會有危急的情況,考量家庭暴力的特性,為了確保被害人人身安全,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後,擴大警察逮捕權限,並為協助員警勇於依法執行,警政署彙整相關法令及實務規則並納入各界學者專家意見,經長達1年深入研討,就家暴案件逕行拘提逮捕訂定執行標準化程序,訂頒「警察機關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執行拘提逮捕作業規定」,並預定在98年1月1日起實施,員警對於家庭暴力案件的執法將更積極,保護被害人更直接而有效。2、入出國及移民署納入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對大陸及外籍配偶的保護更週延警政署原訂有「警察機關處理大陸地區及外籍配偶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但發生旅行與居留等證件被家屬扣留、遭家暴相對人以行方不明報請協尋以致暴露庇護處所等困擾,經本部警政署會同移民署詳加研議,新訂「內政部處理大陸地區及外國籍配偶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不僅明確律定兩署權責和處理方式,如果大陸地區及外國籍配偶遭受家庭暴力時,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被扣留,除了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之方式取回外,亦可請警察機關陪同取回,或向移民署註銷換領新證件;另外為避免被害人因受家暴離家後,相對人以協尋行方不明人口方式報案協尋,藉以騷擾被害人,移民署行方不明協尋資料庫與本部家防會家暴資料庫已完成連結,若有家暴通報紀錄,移民署人員將拒絕受理,被害人也可提出遭受家庭暴力之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撤銷行方不明協尋,對其申請居留證或延長居留之權益更有保障。三、「拒絕網路霸凌,簽署承諾書拿好獎」抽獎有鑑於近來國內校園發生多起網路霸凌事件,透過影像傳播,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為提醒網路族群可能因此觸法,刑事局此次特別委外製作網站、網頁,跳脫以往官方網站硬梆梆的印象,用活潑和生動的動畫,吸引注意,獲得廣大迴響,部落格中並呼籲網友一同加入簽署拒絕網路霸凌承諾書,並於今日公開抽出參加簽署網友的最大獎項。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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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8 Thu 2010 22:15
刑事警察局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及「金門協議」遣返刑事(通緝)犯4人案
本(18)日本署刑事警察局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及「金門協議」,循「馬尾─馬祖」管道共遣返潛逃藏匿於大陸地區之我國刑事(通緝)犯4人,由於近來不少我國刑事(通緝)犯藉由逃匿大陸地區以躲避司法審判,甚至在大陸地區繼續犯案,行為十分囂張,經過多年來之努力,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執行遣返成效不斐,有效嚇阻犯罪者僥倖潛逃之心態。有關本日遣返嫌犯相關涉案資料如下:(一)尹O昌涉嫌97年12月間透過航空快遞管道販運K他命毒品案,因毒品罪嫌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拘票拘提。(二)陳O峰涉嫌95年4月間偷竊車輛案,因竊盜罪嫌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三)勞O浩、江O遑等2人偷渡潛逃出境,因非法入境罪嫌遭大陸公安逮捕遣返,交由入出國及移民署依法裁處。政府全面改善社會治安已達初步成效,惟不法分子利用兩岸相隔現況實施跨境犯罪,致使警方追查不易,無法達到斷源拔根效果。為有效打擊跨境犯罪,本署遂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洽請大陸公安單位持續協助緝捕我方刑事(通緝)犯,本次順利將藏匿大陸地區之刑事(通緝)要犯循金門協議「馬尾-馬祖」管道遣返回臺依法追訴,兩岸警方成功再次合作打擊跨境犯罪,也成為未來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運作典範。三、98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陳會在雙方對等、尊嚴、互利的原則下,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協議」,將民眾關切的重大刑事犯罪納入雙方合作範圍,並建構制度化合作機制,以提升打擊兩岸跨境犯罪成效。「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協議」簽署後,兩岸警方再次展現共同打擊跨境犯罪之決心,將潛逃大陸地區刑事(通緝)犯遣返回臺,對於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又注入一劑強心劑,對治安維護工作亦有重大正面意義。本署希冀未來透過兩岸警方制度化、常態化聯繫管道,建立兩岸執法人員更緊密之合作關係,本署再次重申打擊跨境犯罪不因藏匿地點而有所限制,縱使利用諸多犯罪手法,考驗警方辦案能力,警方絕對有信心與決心,澈底剪除兩岸跨境犯罪不法分子。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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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8 Thu 2010 22:15
警政署召開刑事工作檢討會報,全力執行治安維護工作
【警政署召開刑事工作檢討會報,全力執行治安維護工作】內政部警政署於1月12日下午召集各縣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長、各港務警察局刑事課長及刑事警察局等相關科室主管舉行「98年度第1次刑事工作檢討會報」,會議由刑事警察局局長黃茂穗主持,提示未來治安重點工作,要求各縣市落實執行,期勉各警察單位全力以赴,創造優質生活空間,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內政部警政署表示,從近期整體數據分析顯示去(97)年度全般、暴力、竊盜犯罪,與前(96)年同期比較,均呈現發生數減少、破獲率增加情形。其中搶奪犯罪發生數下降1成7、強盜犯罪發生數下降2成3、持槍刑案發生數下降4成、民生竊盜案件發生數下降1成8,擄人勒贖案件破案率百分之百,而去年初呈現上升情形之汽、機車竊盜案件,在執行「強化掃蕩汽機車竊盜犯罪專案評核計畫」及打擊竊盜集團、掃蕩汽機車解體工廠、杜絕銷贓管道等各項措施全力執行下,汽、機車竊盜發生數亦已呈下降趨勢,發生數並較前年同期下降,由此客觀數據顯示整體治安狀況穩定。本次會議中,警政署統計去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農漁牧機具刻碼試辦期間,各試辦分局農漁牧機具竊案發生數較96年同期下降達7成,鑑於試辦期間成效良好,警政署已策訂「農漁牧機具防竊刻碼實施計畫」,頒布全國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自今年1月至6月,全面辦理「農漁牧機具防竊刻碼」專案工作,預期將能有效降低農漁牧機具竊盜發生數,提供農漁民與畜牧業者更安心的生活環境。由於農曆年節將屆,民眾將大量提領現金使用,政府也特於1月18日發放消費券以振興經濟,本次會議中,警政署並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金融機構安全維護工作,並落實執行春節期間防制竊盜、檢肅非法槍彈、取締職業賭博活動、保護青少年安全、防竊(扒)防搶及防詐騙宣導、檢肅黑道幫派、偵破重大刑案、防制毒品危害、積極查捕重要逃犯等重要工作,讓民眾歡度快樂春節。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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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8 Thu 2010 22:15
刑事警察局遣返刑事(通緝)犯劉O源、陳O宗案
一、近來不少我國刑事(通緝)犯藉由逃匿大陸地區以躲避司法審判,甚至在大陸地區繼續犯案,行為十分囂張,經過多年來之努力,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執行遣返成效不斐,有效嚇阻犯罪者僥倖潛逃之心態。為加強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經本署刑事警察局提供具體情資洽請大陸公安單位協緝刑事(通緝)犯劉O源、陳O宗等2人,並於本日經由澳門順利遣返回臺,兩岸警方成功再次合作打擊跨境犯罪,也成為未來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運作典範。有關遣返刑事(通緝)犯涉案資料如下:(一)劉O源為不良幫派天道盟成員,涉嫌89年5月間基隆地區幫派鬥毆案及89年8月間臺北市吉林茶行槍擊殺人案,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二)陳O宗涉嫌95年9月間非法持有改造手槍3支、子彈39顆,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二、98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陳會在雙方對等、尊嚴、互利的原則下,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協議」,將民眾關切的重大刑事犯罪納入雙方合作範圍,並建構制度化合作機制,以提升打擊兩岸跨境犯罪成效。「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協議」簽署後,兩岸警方合作益加積極密切,本案再次展現共同打擊跨境犯罪之決心,將潛逃大陸地區刑事(通緝)犯遣返回臺,對於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又注入一劑強心劑,對治安維護工作亦有重大正面意義。未來本署將透過兩岸警方制度化、常態化聯繫管道,建立兩岸執法人員更緊密之合作關係,本署再次重申打擊跨境犯罪不因藏匿地點而有所限制,縱使利用諸多犯罪手法,考驗警方辦案能力,警方絕對有信心與決心,澈底剪除兩岸跨境犯罪不法分子。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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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8 Thu 2010 22:15
物流業代墊機票款,歹徒假冒旅行社詐騙得逞!
目前坊間物流、快遞業競爭非常激烈,為爭取固定客戶,業者建立會員制優惠服務,因此不只是快速送貨,還包括為客戶代墊款,事後再向客戶領回代墊款,台北市一家派遣商務服務公司,日前接獲自稱是○知名旅行社電話通知,要求該公司至某指定地點領取機票,同時墊付機票款給對方,該公司派員前往指定地址,在大樓櫃台果然見到一名男子手持牛皮紙袋,並向送貨員要求交付3萬8000元,送貨員交錢後返回旅行社,才發發根本沒有委託收機票及付款等事,墊付款居然索討無門。台北市○○商務公司,林姓主管表示,由於目前物流快遞業者競爭激烈,他們建立了長期配合的會員制度,○○旅行社是他們的配合的常客,有時候幫客戶墊款,也就是由公司先付錢至指定的公司,再向委託者請款,是很常見的情況,日前該公司接到自稱是○○旅行社員工來電,要求他們跑一個快件,指定到台北市和平東路某地址的五樓,向客戶領取機票,並代墊機票款,待領件後再到他們公司,找一位陳先生領回代墊款及運費,送件員依指定地址來到一棟大樓前,正要搭電梯上樓時,一名年約30、身材瘦小男子站在大樓管理員櫃台邊叫住送件員,並將準備好的牛皮紙袋交給他,當下向他拿了3萬8000元,送件員隨後前往○○旅行社找那位委託員工請款,想不到旅行社沒有這位陳先生,且該旅行社當日也並未委託他們送貨,才知道是遭到詐騙。本案件於報案後,警方已依據歹徒來電及附近監視錄影畫面等線索偵辦中,不排除是熟悉物流、快遞業、旅行社作業,離職員工所為,警方呼籲,物流業者受理送件應建立收、送件追蹤機制,亦即應確認委託人身分、收件人身分,查明後才能完成交付代墊款,過去曾於台北縣發生類似案例,歹徒假冒房東,請房客代墊簽約金,並指定到某地址的住家交付,當房客前往指定地點時,同樣也是在大樓的一樓門口就遭到攔截,房客誤以為是房東所託之人,就把錢交給對方,直到與房東聯絡才發現被騙,此詐騙手法的前提要件是,歹徒握有足以取信詐騙對象的資料,被騙人因未設防才會被騙,因此不接受代墊款或是遇到中途攔截墊付款即可能有詐,一定要再三確認查證才能避免被騙。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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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8 Thu 2010 22:15
內政部警政署執行98年第3次「全國大掃蕩—打擊黑幫行動」(結報)
為防制黑道幫派或地方角頭串聯滋事,影響社會治安,內政部警政署於本(5)月14日上午7時,規劃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等各偵查單位,結合「治平專案」及「不良幫派組合專案臨檢搜索」等掃黑專案,展開強勢且同步之「全國大掃蕩—打擊黑幫行動」,鎖定打擊目標,嚴正有效執法,以展現警察機關打擊黑幫、維護社會治安之決心。目前專案執行成果如下:一、「治平專案」方面:計已拘提到案包括「治平專案檢肅目標」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持槍滋事、妨害自由、恐嚇、傷害之天道盟大哥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以暴力逼討債務之暴力討債集團首惡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涉嫌指揮、操控犯罪組織,以暴力逼討債務之暴力討債集團首惡郭○○(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以暴力逼討債務之暴力討債集團首惡曾○○(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吸收在學學生加入幫派,並以暴力逼討債務及妨害自由之竹聯幫熊堂首惡陳○○(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恐嚇勒索,並以暴力逼討債務之四海幫海光堂中壢會會長鄧○○(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經營地下錢莊,並以暴力逼討債務及圍事之竹聯幫忠堂堂主歐○○(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經營地下錢莊、以暴力逼討債務之暴力討債集團首惡蘇○○(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以暴力脅迫手段圍事插股、為人逼討債務、恐嚇取財之天道盟正義會新屋組永安地區首惡黃○○(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恐嚇取財、妨害自由、槍擊、恐嚇、傷害之竹聯幫萬堂行動組組長吳○○(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以暴力逼討債務、持槍恐嚇要脅之暴力犯罪集團首惡張○○(彰化縣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以暴力逼討債務、恐嚇要脅之暴力犯罪集團首惡賴○○(彰化縣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妨害自由、傷害、以暴力逼討債務之嘉義縣中埔鄉鄉民代表李○○(嘉義縣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持槍滋事、妨害自由、傷害之竹聯幫信堂寶信會會長黃○○(刑事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夥眾恐嚇之淡水平安獅組合老大呂○○(刑事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以暴力逼討債務、持槍滋事、傷害、恐嚇之三光幫老大楊○○(刑事警察局);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以暴力逼討債務、非法持槍、傷害、恐嚇之暴力討債集團首惡莊○○(刑事警察局)等17人,手下共犯138人。二、「不良幫派組合專案搜索臨檢」方面:近來幫派組織因利益分配不均,或成員欲自立山頭,引發幫派內鬨相互火併,亟須強力檢肅壓制,以迅速消弭幫派囂張氣燄,因此,內政部警政署針對幫派總部堂口分會所在地、圍事行業處所、經營行業處所、經常聚集出入處所及其他目標處所等特定場所實施搜索臨檢,計已執行2454處,並查獲下列案件:(一)查獲組織犯罪案件部分:「竹聯幫」執行搜索臨檢178處,查獲案件23件、76人。「四海幫」執行搜索臨檢65處,查獲案件3件、15人。「天道盟」執行搜索臨檢121處,查獲案件21件、201人。「松聯幫」執行搜索臨檢14處,查獲案件6件、6人。「北聯幫」執行搜索臨檢1處。其他不良幫派組合執行搜索臨檢726處,查獲案件109件、123人。(二)檢肅非法槍械部分: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者共31人。查獲制式槍枝3枝、子彈178發、其他槍枝44枝。(三)查緝毒品部分: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共288人。查獲安非他命485.24公克;海洛因901.89公克;其他各類毒品6834.72公克。(四)掃蕩地下錢莊部分:違反重利罪者共38人。(五)其他各類刑事案件嫌犯311人。以上「不良幫派組合搜索臨檢」合計到案嫌犯785人。此外,內政部警政署為防制黑道幫派非法介入上市(櫃)公司經營、敲詐勒索或防制職業股東干擾股東會之進行,以確保公司正常營運,對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證券櫃臺買賣中心定期提供之股東會資訊,均個案交付由轄區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於各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前責由轄區警察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或分駐(派出)所副所長等以上幹部親自實施查訪,並於召開股東會時派員至股東會場實施監控蒐證。經統計,98年1月迄今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計查訪上市(櫃)公司39家,監控股東會31家,出勤警力人數達175人次,除已有效處理上市(櫃)公司遭受不法危害治安問題外,實施結果亦僅發現極少數公司仍有職業股東發言情形,尚無黑幫不法介入或具體違法情事發生,顯見本項專案查訪已能有效防制黑幫或職業股東介入干擾股東會議及公司營運。黑道幫派之犯罪活動,主要係藉集團性組織惡勢力或暴力脅迫手段欺壓他人,以牟取不法暴利,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影響善良民眾之日常生活起居與作息。為使民眾免予遭受黑道幫派之暴力脅迫,締造令民眾滿意之治安環境,內政部警政署當本「打黑幫、擒首惡」原則,持續要求各警察局加強執行;同時呼籲民眾面對黑道幫派之欺壓犯罪活動,能勇於挺身向各警察局報案(報案電話110)或向內政部警政署提出檢舉(檢舉專線電話0800211511),協助警察機關全面澈底打擊黑幫,掃除暴力,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並保障自身之生命財產安全。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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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8 Thu 2010 22:15
網路拍賣詐騙近來激增,近900人匯款後未收到貨!
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民眾購物開始精打細算,拍賣網站成為許多人瀏覽購物的第一選擇,165反詐騙專線統計98年1至2月份受理的網拍詐騙報案為935件;較去年同期的98件相較成長近10倍,分析此種詐騙激增原因,除因經濟不景氣民眾荷包縮水外,網路拍賣平台充斥許多不實賣家也是重要原因,此類詐騙的單一個案損失金額多在新台幣3萬元以內,但若賣家心存詐騙,騙小錢也可聚大錢,民眾被騙所購買的前十大網購熱門商品為:1.手機、2.數位相機、3.遊戲機.天幣、4.Wii、5.電視液晶螢幕、6.筆記型電腦及零件、7.摺疊腳踏車、8.衛星導航器9.西餐廳禮券、10.奶粉。農曆春節期間也是另一波網路拍賣詐騙的高峰期,被騙購買的商品為:消費券、黑晶爐、電暖器、除濕機、溫泉券、烤麵包機、奶粉、日本福袋、禮券(西堤.陶板屋)等,都是與當時的氣溫與渡假休閒相關的商品。歹徒其實是買空賣空,除了賣價較低外,另一特點就是非常堅持「無法當面交易」,但民眾往往認為對方不會為了區區一、二千元騙他,未料匯款後一直收不到商品才知道被騙。近來歹徒為取信民眾,會在得標信中呼籲買家在匯款時順便發揮愛心捐款給慈善團體,台南市趙小姐日前透過拍賣網站購買一台列表機,事後她收到賣家發出的得標通知信,內文為:「希望大家能夠為社會盡一分心力,在此感謝您的愛心,好心有好報,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為灰濛濛的世界,盡點棉薄之力,在此萬分感謝您的愛心。」隨文附「財團法人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捐款帳號,請她將得標商品金額的1200元中抽出100元,作為愛心捐款,但趙小姐匯款後卻遲遲收不到商品才發現被騙,據警方調查,此手法不但已有20人報案,且「兒福聯盟」也受到警示帳戶的困擾,警方呼籲民間任何募款團體,不會透過網路賣家發動募款,民眾不可因為看到愛心捐款就相信賣家,務必遵守網站的安全交易機制,勿與賣家私下交易,才能減少被騙風險。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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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28 Thu 2010 22:15
電信公司「輕鬆付」遭歹徒利用,3名學生為取得遊戲外掛程式遭詐騙!
電信公司「輕鬆付」遭歹徒利用,3名學生為取得遊戲外掛程式遭詐騙!利用電信公司小額付款專線電話也可以詐騙,165反詐騙專線近日受理3件檢舉及報案,被騙的都是在學的國、高中生,他們是因為在網路上認識了一起遊戲的網友,為了加快練功速度,誤信網友可以提供遊戲外掛程式,於是照著電話指示,撥打電信公司所提供的小額付款專線電話,當時並不知已遭歹徒利用購買了遊戲點數,直到家長收到1萬4000元、9000元、3000元不等的電話費帳單才發現被騙。台中市林同學日前透過網路線上遊戲,認識了匿稱「晴天交幽」的網友,為了加快練功速度,這位認識了2個多月的網友說,只要他加入他們的「網路遊戲公會」,就可以免費無限使用遊戲外掛程式,並稱撥打電信公司提供的免付費專線電話,即可成為會員,於是他照著電話語音步驟,一一輸入了家中4支市內電話號碼及門號申請人,也就是他父親的身分證號,另外又提供了1支母親的手機號碼及身分證號,經過一番的操作後,他並沒有取得遊戲外掛程式,由於不知如何去找這位網友,當時也並未在意,直到下個月初,家中接到電信公司帳單突然多了1萬4000元費用,在父母的質問下,他才將事情經過說出來。網路遊戲公司為了方便網友購買遊戲點數,與電信業者合作,透過直接撥打語音電話,並告知「網路認證密碼」、「電話申請人身分證字號」即可購買遊戲點數,而這筆費用將列入當月的電話費帳單中併計。雖然各家電信業者均訂有每個月2-3000元的購買限額,但歹徒會要求不知情的被騙學生提供多個電話門號或手機,造成損失增加。目前這項小額付款不須使用人提出申請,就可直接開通使用,對於家長而言無異是隱憂,甚至○電信公司表示,若要取銷小額付費,必須持證件到營運處臨櫃辦理,對消費者而言甚不合理,應該是經過消費者同意才能開通此項小額付款機制,才能有所保障。警方呼籲,有子女會進行網路線上遊戲的家長,應該讓子女認識歹徒詐騙手法,特別叮嚀不可在來源不明的電話中,告知家中成員的重要個人資料,以免造成無謂損失。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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